为了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与管理,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统一部署和省级工作要求,近期,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经完成了《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1月)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在此报告中,我们定义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那些规模较大(供给的人口通常超过1000人)的现有、备用的及规划中的取水点。这些原始的饮用水是自来 水厂处理后的最终产品,它们经过净化处理后达到《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才被输送到居民供需系统中作为最后的供给。
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这一报告编制与发布过程,对其进行了严格组织领导,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程序规范且可靠。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如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每个月都会及时更新这些数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于了解、参与和监督权利的需求,同时加强监督力度,为地方政府履行其在保障清洁运行于其下属区域内所有河流之责任提供技术支持,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而采取精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1月份,全省共有16个地级城市,其中包括40个正在使用的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供应点。这其中,有24个地表型和16个地下型。在全年的11403.5万吨总量中,有96.9%达到了合格标准,即11055.5万吨。然而,在亳州三座主要生产设施——三江泵站、一江泵站、二江泵站,以及应急增压装置处发现氟化物超标情况,原因归咎于当地的地质条件影响。而这24座位于表面上的自然湖泊全部都达到了安全标准。而在16座地下储藏室里,有4座出现超标情况,这些超标项目都是氟化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