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与管理,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统一部署及省级工作要求,近期,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经完成了《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1月)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在我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来源是指进入输送管网供用户使用的,以及具有一定取用规模(一般供给人口超过1000人)的正在使用、备用的或规划中的水源。这些原始的饮用水流经自来水厂经过净化处理后,并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才会进入居民供用的系统中作为饮用。
我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编制和发布《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 水源情况报告》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对公开程序进行规范操作,以确保这一任务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我们每个月通过我省门户网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更新,为社会公众提供满足他们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所需信息,同时也通过此方式加强监督,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其对保护这些重要资源负有的责任,这对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至关重要,并为此提供了科学技术上的支持。
在2020年1月,全省共有16个地级城市,其中包括40个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的在役设施,其中有24个位于表面上,有16个位于地下。全市所有这类设施共计11403.5万吨的取样量,其中达标的是11055.5万吨,即达到了96.9%。然而,在亳州三座自来院、三北院、一院以及应急增压泵站中的几处采集点,其氟化物含量分别高于标准值3倍、2倍、2倍以及6倍,而超标原因主要归因于当地的地质条件影响。在24座表面的采集点中,都未检测到超标。而在16座地下采集点中,有4处发现超标,其超标项目也是氟化物含量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