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传感器数据2020年1月发布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效执行,提升水源水质监测与管理水平,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以及省级工作要求的指导,近期,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经完成了《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1月)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在此报告中,我们定义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那些规模较大(供给的人口通常超过1000人)的现有、备用的及规划中的取水点。这些原始的饮用水是自来 水厂处理后的最终产品,而居民使用的是经过净化处理后的末端供给。

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编制和发布这个报告持高度重视态度,加强了组织领导力,明确了工作任务,并规范了公开流程,以保证这一数据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至社会公众。在每个月,我会通过多种渠道如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进行及时更新,为公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监督并落实地方政府对于保护这些重要资源所承担的责任,为打造清洁美丽的蓝色天空而精准施策提供技术支持。

2020年1月份,全省共有16个地级城市,其中包括40个正在使用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watering系统,其中24个是从地表获取的,还有16个是地下采集。全市所有的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量达到11403.5万吨,但只有11055.5万吨达到了标准,这意味着达标率高达96.9%。不过,在亳州三江厂区、三江北厂区、一江厂区及应急加压泵站四处发现氟化物超标情况,其中亳州三江厂区超标0.3倍、三江北厂区超标0.2倍、一江厂区超标0.2倍,以及应急加压泵站超标0.6倍。这主要因为受当地的地质条件影响。此外,全市所有的地表取watering系统都符合标准,但其中地下取watering系统中的4处发现氟化物超出标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