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站发布2020年1月水质状况报告

为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监测与管理,根据原国家环保部统一部署以及省级工作要求,最近,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经完成了《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1月)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在这个报告中,我们重点关注的是那些进入输送管网并送往用户手中的原汁原汁的、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给人口通常超过1000人)的现有、备用的以及规划中的各类在用、备用及规划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取水点。这些取 水点包括既有的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的出厂排放,以及经过市政供给系统进一步净化处理后作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最终产品——即“末梢”上的饮用天然气。

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编制和发布《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报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并且规范公开程序,以确保这一重要数据能够被准确无误地传达至公众。在每个月结束时,这份报告通过多种渠道,如我省门户网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都将以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为他们提供一个了解当前情况、参与讨论并监督相关决策过程的平台,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打好碧色蓝色的保卫战提供了精准施策所必需的科学技术支持。

2020年1月,全省共有16个地级城市,它们各自拥有40个用于供应市民日常使用之需的大型集体饮用处,其中包括24个从自然界直接抽取的地表面层地下流体作为供给,以及16个深入土壤内部抽取的地下流体作为供给。全年的总量为11403.5万吨,而其中达标标准(即符合安全可靠供应)达到11055.5万吨,即达到了96.9%。然而,在亳州三江村、三江村、一江村以及应急加压泵站中,有些氟化物超出了规定限值。这是因为受到了当地的地质特性影响导致的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而这24个主要的地表面层地下流体则全部满足了安全标准。此外,还有4处来自地下深层的地方因含有一定比例超出规定限值而不符合规格,但具体超出的项目还是氟化物。不过,无论如何,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福祉都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