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正式确立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遵循的总原则和实施土壤环境管理必须全面贯彻的主线思维。对环境质量尚好的土壤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预防其受到污染,是必须坚持的优先策略。对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基于土地用途,分类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是实现土壤资源安全利用的主要举措。
本文在系统总结国际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经验和做法基础上,从立法、标准、调查、信息化平台构建、风险管控技术路线设计、科研基础支撑、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构建我国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
前 言
土壤污染有其自身特殊属性和特征,在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时,要避免照搬大气、水污染治理思路和技术路径,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类型、污染程度、污染物类别、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策略。环境保护部原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五次会议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土壤污染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这个思路充分汲取了国内外特别是国外30 多年来污染治理的经验教训。大量实践证明,在优先保护好清洁土壤的同时,对已经污染的土壤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是充分发挥土壤资源属性、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节约大量资金投入的行之有效的主要举措。于2017 年7 月1 日起正式施行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是我国以风险管控思想对工矿企业污染地块实行全过程管理的一项重要规章制度。除此之外,针对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严峻形势,需要采取哪些有力措施,以实现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使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安全利用,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着力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本文在阐释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内涵和系统梳理国际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经验基础上,探讨了构建我国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为国家和各地土壤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内涵界定
关于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及相关术语的定义,在2014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污染地块调查、风险评估等一系列规定中均有涉及,但对“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尚无明确界定。根据土壤环境涉及的风险要素,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应是指针对风险源、暴露途径和风险受体,依据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风险管控方案,进行费用和效益分析,确定可接受风险水平和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活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的目的应是,降低或消除因土壤受到污染产生的相关健康、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安全等潜在危害,有效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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