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城市建设工作简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确定的重要内容。各地积极贯彻“水十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模式,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浙江省以“五水共治”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加大治理力度,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清三河”(清理垃圾河、臭河、黑河)工作;宁波创新机制,在政府实施治污工程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河道日常维护,政府通过绩效考核实行按效付费,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十堰市针对河水、地下水、山涧水、雨水渗入污水管网造成的“五水合一”问题,采取“清污分流”、修复管网、整治污水直排口等措施,起到较好的治理效果。现予刊发,供各地借鉴参考。

浙江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3月9日-11日,我们赴浙江省进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研。调研组现场考察了杭州市、台州市、嘉兴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与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嘉兴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浙江省委在十三届四次全会上做出“五水共治”决策后,将“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作为首要工作,迅速在全省开展摸排,共找出垃圾河和黑臭河11000多公里,占全省河道总长的8.4%,其中垃圾河近6500公里,黑臭河5100多公里。经过两年多的整治,全省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2015年底基本消除了垃圾河和黑臭河。在我部今年组织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报送工作中,浙江省仅排查出6条黑臭河道。

二、主要经验

浙江省以“五水共治”为契机推进“清三河”工作,有以下经验可借鉴。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浙江省把“五水共治”提上了省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和省长担任组长,6名相关省领导担任副组长,28个厅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落实工作部署,加强全程指导。市、县、乡镇(街道)各级分别建立了“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定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协监督支持,四套班子齐上阵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责任落实是核心。

一是明确责任强落实,明确了部门分工机制。“五水共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环保、建设、水利、农业等各部门各负其责。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体系,落实河长的“管、治、保”职责,目前,全省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二是强化考核抓落实,实施监督考核制度,浙江省把“五水共治”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年终述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与各地市签订了治水工作责任状,下面也是一级跟着一级签。在“清三河”工作中,浙江省还开展了达标县评比。

(三)思路正确是基础。

浙江省认识到河道污染“表现在水里,问题在岸上,根子在产业”,形成了“强化源头治理,抓好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的治理思路,要求首先摸排河道情况,针对每条河的问题和黑臭成因,“一河一策”,编制规划和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

杭州市:综合施治,采取了“拆(拆除河道两岸城中村和违章建筑)、截(截流工业、生活污染源,实施雨污分流)、清(河道清淤)、配(生态补水)、治(生态治理)、管(管理长效机制)”的6字方针,主城区雨污分流到达95%,新增截污能力近60万吨/天,完成河道清淤328.6公里,完成66条河生态治理,实现了河道水质和排水口监测的全覆盖。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底,杭州市城市河道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河道水质监测断面优于Ⅴ类以上比例达到70.59%,市民满意率到98.1%。

宁波市:治污清淤协同共进,从2009年起,截流沿河排污口423处,新建了截污井148座,实现了河道截污全覆盖,以7年为周期开展河道疏浚,2014-2015年中心城区完成清淤77条。推行市场主体维护、第三方监管考核、政府按效付费,宁波市从2013年起,采用政府依效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河道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水质维护单位和水质监测考评单位。业主单位采取措施(明确要求不允许使用投药、投微生物等措施),根据第三方监测结果对水质维护单位实行监管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水质维护提升费用。全市共有38条河道83万平方米采用这种方式,项目实施两年来,河道水质得到显著提升,部分指标已接近甚至达到Ⅳ类水体标准。

嘉兴市:综合治理的同时,重点抓好产业源头治污,全力整治农业污染,生猪存栏量从294.7万头削减至32.8万头,投入补助资金30亿元帮助12万户农民顺利转型。绍兴、湖州、金华、衢州等城市在黑臭河道整治过程中均采取了拆违新建、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水系沟通、综合管养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资金投入是保障。

浙江省建立了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化的治水投资体系。省财政加大了支持力度,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从每年2亿元提高到7.62亿。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压缩下来的“三公”经费全部用于治水。同时,浙江还发动捐资投劳,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据统计,全省垃圾河、黑臭河治理累计完成投资91.3亿元。

(五)社会参与是助力。

在推进“清三河”工作中,浙江省充分动员社会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级各大媒体开设了“五水共治百城擂台”、“今日聚焦”、直播访谈等专题栏目开展宣传报道,宣传先进,曝光落后。各地均在河道边建立“河长”公示牌,公示河道基本情况、河长、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城市也通过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形成聚焦,引导公众参与。

三、存在不足

原标题:城市建设工作简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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